耳熟能详的“高通芯片”、所向披靡的“微信”,这些再熟悉不过的产品,商标归属权却依然成谜。早于美国高通公司,国内一家上海高通半导体有限公司已注册“高通”商标;而“微信”的商标目前并不属于腾讯公司。此外要想了解更多商标方面的知识,不管是或商标侵权,一品标局都乐于为您提供的相关问题的帮助!
距离将美国高通诉诸法庭近一年时间,昨日上海高通再度发声,称近期将向工商总局递交申请,“美国高通连续15年侵犯‘高通’商标,该罚款千亿美元!”对此,知识产权专家、北京百世福达时代知识产权公司总经理王浩提醒,“无论是跨国企业进入中国,或是中国企业‘走出去’,商标纠纷都是企业经常会面临的考验。”
“古董”汉卡成争议点
“明明我们早就注册了‘高通’商标,可我们的产品问世总被认为是‘假高通’。”昨天下午,说起和美国高通的“过节”,上海高通公司董事长程儒萍满肚子苦水。她介绍,上海高通成立于1992年,主攻芯片设计和制造,并在同年就申请注册了“高通”商标,这和美国高通在业务上存在一定重合。在她看来,这一时间远远早于美国高通1998年进入中国。

作为全球最大的手机芯片供应商,美国高通英文是QUALCOMM,进入中国后开始使用“高通”作为中文名称,并逐渐成为一个“金招牌”。“来发布会前,我接到一个记者电话,问高通是要对反垄断处罚的事儿说点儿啥吗?”上海高通代理方、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律师陈若剑说,这样哭笑不得的误会比比皆是。“说实话,我也是在接了这个案子后,才知道中国也有一个‘高通’。”
据了解,1994年美国高通开始在中国申请QUALCOMM商标,翻译名称为“卡尔康”;2010年美国高通开始申请注册高通第9类与第38类商标,但由于上海高通举证该系列商标已被其注册并持续使用,美国高通的申请至今未获中国相关部门批准。
陈若剑介绍,双方争论的焦点在于上海高通是否仍拥有“高通”在《》中第九大类的所有权。
原来,1992年,上海高通在申请商标时,是将“高通”申请在第九大类中汉卡、彩照扩音机类别之下。“汉卡”,这对如今不少年轻消费者来说已是“古董”了。长得和软盘有些相像,插入电脑后可以帮助计算机识别中文,这在上世纪90年代初期时是必不可少的计算机配件。
2011年,依据《商标法》中的规定,美国高通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申请,认为上海高通在最近3年内并未在这一领域使用“高通”商标,其他企业有权利对这一商标提起撤销。
“那时候哪里还有汉卡?”陈若剑说,随着计算机技术发展,汉卡产品早已更新迭代,演变为后来的“芯片”,因此上海高通提供了在芯片商品上使用“高通”商标的案例。而对方则认定“汉卡”和“芯片”分属于不同类别,不能混而概之。由此,双方对上海高通是否拥有“高通”商标的合法使用权争执不下。
“iPad”商标案律师再“出山”
事实上,去年4月,上海高通已向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就美国高通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一案提交诉状。5月,上海高院正式立案受理。“接近一年时间过去,案件没有任何进展。”程儒萍说,他们在去年年底重新委托了和君创业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与段和段律师事务所代理此案。
而这两家公司在业内并不陌生,几年前名声大噪的唯冠诉苹果“iPad”商标侵权案同样是由这两家公司代理,并最终为唯冠赢得了6000万美元的和解金。
上海高通上诉称,由于美国高通的侵权和肆意使用“高通”商标和字号,导致通讯和半导体行业都对上海高通合法注册的“高通”商标产生混淆;上海高通遭受巨大经济损失,美国高通却因此获得巨额利润。
“我们除了推进原有的案件之外,正在考虑将一些知名的芯片销售商同样纳入诉讼对象。”陈若剑说,高通芯片的一些经销商、例如小米等知名手机厂商同样在销售过程中大量宣传“高通”芯片,也造成了侵权。
此外,代理方已在组织材料,近期将递交到国家工商总局,如果认定美国高通违反了中国的商标法,它将被处以违法所得的3倍罚款,而依据高通近年来的财报,陈若剑表示,罚款应达到1000亿美元之多。
对此,美国高通方面昨日回应表示,“对已进入司法程序的事件我们不作评论”。
专家看法
别给商标纠纷戴上“民族”帽子
在王浩看来,需要区别看待高通商标案和几年前的iPad商标案。“在法律事实并未明晰之前不能贸然判断谁对谁错,不能因为几年前唯冠赢了苹果,就认定中国高通同样也占理。”
王浩表示,无论是跨国企业进入国内,或是国内企业“走出去”,经常容易面临商标纠纷。这主要是由于一方面中西《商标法》内容有所区别,国外更侧重保护“使用商标在前”,而国内更侧重保护“申请商标在前”,这就使得不少国外企业往往在临近使用商标时才开始注册,而国内不少企业则会提前储备商标。另一方面,由于双方语言、风俗不同,国外企业进入国内时,往往会选取一些常用词来作为商标,而这些常用词往往早已被注册了商标,“‘高通’在一定意义上就是个常用词,高效、通讯,这样的寓意使得国内不少通讯公司都会想到这一名称。”
“我们需要用理性的态度来看待商标纷争,不需要戴上‘民族’的帽子。这是一种市场层面上的正常商业纠纷,而评判孰对孰错的标准只有法律。”王浩说。
便捷链接:洋品牌再陷商标纠纷,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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